声明公告
半岛·体育电力(深圳)有限公司委托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半岛·体育电力海丰电厂1×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半岛·体育电力海丰电厂1×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大澳村半岛·体育电厂内;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半岛·体育电力海丰电厂3#机组扩建工程,用地面积为11hm2,主要建设1套超超临界变压运行直流锅炉、1套超超临界压力凝汽式汽轮机、1套水氢氢冷汽轮发电机,并配套建设辅助、公用、环保工程,其中运煤码头和事故备用灰场依托现有1#、2#机组工程,不再新建。本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为55亿kWh。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2)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2)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半岛·体育电力(深圳)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大澳村半岛·体育电厂办公楼
联系人:连小姐; 电话:18102899616;邮箱:LIANYINGYING1@crpower.com.cn
环评单位: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1:半岛·体育电力海丰电厂1×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半岛·体育电力(深圳)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9日